近年来,商标权人开始重视一种新的商标保护策略——“商标版权化”,即主张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标识享有著作权,以此“守护”自身商标。
商标和版权在法律性质上并不相同。但有时,想要创作一个高创的商标,仅仅对汉字进行简单的组合,是难以体现企业的特色。这时,以图形为主要形式的商标设计,在达到一定创作度的情况下,就与版权产生了交集。
“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如果商标权人与著作权人不为同一主体,将会产生著作权与商标权的权利冲突风险。不同权利主体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同或相似客体先后主张著作权和商标权,最终导致著作权人和商标权人之间产生实际利益相抵触的法律状态。
司法上遵循保护在先权利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著作权人的权利在先,商标权人的权利在后,则商标权人多年经营的商业将会遭遇品牌危机。
从实践的角度上总结,商标权与版权的结合,可以让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反之,少了任何一方面的保护,都会给企业的发展埋下定时炸弹。